去柬埔寨前一定要收藏這篇!旅遊時別汙辱君王以免受罰

柬埔寨新法令通過囉!在柬埔寨旅遊注意別污辱皇室,出國前一定要先了解以免受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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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ource: Cambodia

柬埔寨擁有名聞世界的古城面貌,千年遺產的古韻風情更是成為全球十大必去的旅遊景點之一,不過台灣旅客即將前往柬埔寨旅遊可要多注意囉!柬埔寨的「冒犯君主」法令通過,前往當地時不能隨意以粗俗字眼來誣辱國王以免受罰。

柬埔寨採用君主立憲制,64 歲的柬埔寨國王西哈莫尼2004年登基,成為王朝中第97代国王,實際行政權則歸於首相,實行民主多黨制和自由市場經濟體制。1998年7月大選後,為了平衡權力分配,人民黨和奉辛比克黨達成協議修改 1993 年憲法,組建一個由國王任命的參議院。

柬埔寨污辱君王法頒布通過

此次頒發的刑事內容,將會對所有冒犯國王者將面臨1年至5年有期徒刑,以及 200 萬 (約 500 美元) 至1000 萬瑞爾 (約 2500 美元的) 罰款,此外冒犯國王的法人(單位、機構、組織或公司)等則會面臨 1000 萬 (約 2500 美元)至 5000 萬瑞爾(約 1 萬 2500 美元)的罰款,以及其他罪行。

根據總理府發言人帕西潘在臉書留言稱,冒犯國王將被定性為刑事案件,進而維護國王的王權與名譽。他說,對部分國外法律的研究,任何形式冒犯國王的行為都被定性為犯罪或中等犯罪行為,並遭受法律嚴厲制裁,並提醒外來旅客注意言行舉止。

《憲法》第二章第 7 條文規定:「任何人不得侵犯國王。」目前,柬埔寨尚未擁有對冒犯國王者判處監禁的法律,所以政府起草了《褻瀆王室法》草案,並列入《刑事法》中。內政部發言人喬速帕於 2017 年 12 月 30 日指出,《褻瀆王室法》草案列入《刑事法》內,而不必對《憲法》進行修正。

泰國旅遊也要小心皇室不敬罪

有官員指出此法效仿泰國的侮辱王室罪,泰國反誹謗君主的法律極其嚴格,泰國刑法第 112 條更訂有《對皇室不敬罪》(Lèse majesté),其中規定「任何誹謗、侮辱或威脅泰皇、皇后、當然繼承人或攝政王之人,處 3 年以上 15 年以下有期徒刑。」2015 年,甚至有民眾因為在臉書上嘲笑泰皇飼養的愛犬 Thong Daeng 而遭到起訴。